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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检验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及判定准则。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消防设施的检验工作。
Title:Inspection Regulations for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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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162-2017《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是吉林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检验要求、方法和判定规则。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
2. 检验项目: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每种系统的具体检验内容在标准中有明确规定。
3. 检验方法: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需要检查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要求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则需测试水泵启动情况及管网压力等。
4. 判定规则:所有项目均需达到合格标准才能判定为合格。如果出现不合格项,应立即整改直至复检合格。
5. 报告编写:检验完成后需出具详细的检验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检验日期、地点、参与人员信息以及各项检测结果等内容。
以上只是对部分关键条款进行了概述,实际操作时还需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