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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旅游综合体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认定条件及评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旅游综合体的认定与管理。
Title:Criteria for the Recognition of Tourism Complex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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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6/T 437-2017 旅游综合体认定》是海南省发布的关于旅游综合体认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旅游综合体的定义、基本要求、认定条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旅游综合体的建设和评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首先,标准明确了旅游综合体的概念。旅游综合体是指以旅游和休闲为导向,集多种旅游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旅游项目。它不仅包括传统的观光游览功能,还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多种服务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旅游服务体系。
在基本要求方面,标准提出旅游综合体应具备良好的区位优势,交通便捷,能够吸引大量游客。同时,旅游综合体需要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文化内涵,能够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此外,还需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对于认定条件,标准规定旅游综合体需达到一定的规模标准。具体来说,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万平方米,客房数量不少于300间,年接待游客量不低于50万人次。同时,旅游综合体内的各类设施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环境保护的要求。旅游综合体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间也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控制污染排放,维护生态平衡。
另外,标准提出了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旅游综合体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培训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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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