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党政绩效管理过程中监控的要求、内容、方法和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在绩效管理中的过程监控工作。
Title:Performance Management of Party and Government - Part 3: Process Monito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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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党政绩效管理 第3部分:过程监控》(DB65/T 4015.3-2017)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对党政机关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如何开展有效的过程监控提供了指导。以下是根据该标准的重要条文进行的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明确了过程监控在整个绩效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即通过持续的过程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监控原则
标准强调了过程监控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这意味着监控活动必须基于事实数据,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避免主观臆断。同时,监控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流程透明且可追溯。
监控内容
标准规定了过程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目标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项目标是否按计划推进。
2. 资源使用效率:评估资金、人力等资源的实际利用率。
3. 工作进度:跟踪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完成状况。
4. 质量控制:监督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是否符合预期标准。
监控方法
标准推荐了几种常用的监控手段:
- 现场考察: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
- 资料审查:查阅相关文档以验证信息真实性。
- 问卷调查:收集服务对象反馈意见。
- 数据分析:利用统计学方法处理大量信息。
监控周期与频率
标准建议设定明确的监控周期,并规定了一定时间内至少执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关键环节可以增加频次,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结果应用
强调将过程监控结果应用于改进管理决策之中,如调整资源配置、优化工作流程等。此外,还要求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以上是对DB65/T 4015.3-2017中关于过程监控部分重要内容的解读。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实施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