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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中检测试验的基本要求、管理流程、质量控制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的检测试验管理工作。
Title: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Testing and Experimentati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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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 386-2017)是北京市地方标准,用于规范建设工程中检测试验的管理工作。以下是对规程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检测机构资质要求
根据规程第5.1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这意味着任何从事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工作的机构都必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且不得超出其资质范围进行检测活动。
样品取样与标识
第6.2条规定了样品取样的基本原则: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并按照相关标准或规范的要求进行取样。此外,每个样品都必须有唯一性标识,以便于追溯和管理。这一步骤对于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检测报告编制
规程第7.1部分强调了检测报告的重要性,要求检测报告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具体来说,报告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委托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及部位、检测依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同时,检测报告需由负责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
检测档案管理
第8.1条指出,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检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所有与检测相关的资料至少五年以上。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记录、检测报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等。良好的档案管理不仅有助于质量控制,也为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供了证据支持。
特殊情况处理
当遇到特殊情况时,如试样破损、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等情况,规程建议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在不影响总体评估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替代方案继续完成检测任务。
以上是对《建设工程检测试验管理规程》(DB11/T 386-2017)部分内容的简要解读。该规程为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原则和技术保障。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