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畜牧养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报告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畜牧养殖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
Title: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ccounting Guidelines for Livestock Farming Enterpri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DB11/T 1422-2017《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畜牧养殖企业》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提供了畜牧养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基本原则和方法。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了适用范围,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牧养殖的企业。这为企业开展温室气体核算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依据。
其次,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标准对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例如,“温室气体”是指参与大气辐射强迫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甲烷等。这一定义有助于统一核算口径,确保数据的一致性。
在核算边界确定方面,标准要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核算边界。通常包括养殖场区内的动物饲养、粪便管理等活动产生的直接排放,以及能源消耗间接排放。企业需保持核算边界的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影响数据可比性。
对于排放因子的选择,标准强调优先采用实测值。当缺乏实测条件时,可以参考权威机构发布的推荐值。同时,企业应定期更新排放因子,以反映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进步。
此外,标准还特别指出,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台账应记录生产活动数据、能源消耗数据及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台账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5年,以便后续核查使用。
最后,标准要求企业每年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相关部门。报告内容应包括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计算过程及结果说明等。通过这样的流程,可以有效推动畜牧养殖企业落实减排责任,助力北京市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实现。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