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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的基本要求、人员防范、物理防范、技术防范及应急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Title:Requirements for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in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s (DB15T 1189-2017)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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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189-2017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要求》是一项专门针对党政机关的反恐防范标准。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要任务是明确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区域。标准指出,党政机关的核心要害部位包括领导办公区、会议中心、档案室等。这些部位由于其特殊的政治地位和信息敏感性,成为恐怖分子可能袭击的目标。因此,必须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其次,关于人员管理方面,标准强调要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所有进入党政机关的人员都需进行身份验证,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接受安全检查。同时,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反恐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防范能力。
在技术防范上,标准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持24小时运行。监控画面应清晰完整,覆盖所有关键区域。此外,还需配备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等设施,形成多层次的防护体系。
应急预案也是标准中的重要内容。党政机关应当制定详细的反恐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一旦发生恐怖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最后,标准还提出要建立健全的评估与改进机制。定期对反恐怖防范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党政机关的整体防范水平。
以上是对《DB15/T 1189-2017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要求》部分重要条文的深入解读。希望各级党政机关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切实做好反恐怖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