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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系统构成、功能要求、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中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entralized Control Type Fire Emergency Evacuation Indication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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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1857-2016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程》是广东省地方性标准,对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等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3.1.2 条款规定了系统应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配电箱、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附件组成。这明确了系统的基本构成,强调了各组件间的协调配合。应急照明控制器作为核心设备,需具备实时监控和管理功能;应急照明配电箱负责分配电能;消防应急灯具则直接为人员疏散提供导向。此条款确保了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性。
4.1.3 强调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具有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功能,并能在主电源断电时自动转换至备用电源供电。同时要求控制器能显示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及故障信息。这一要求保证了系统在紧急情况下的持续运行能力,提高了可靠性。
5.2.1 提出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维护且远离热源。此外,配电箱内线路布置应整齐美观,接线端子应牢固可靠。这些细节规定有助于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同时也保障了操作人员的安全。
7.1.2 明确指出系统竣工验收时应检查设备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质量是否达标,以及系统功能是否正常。此项规定确保了工程质量符合预期目标,避免因疏忽导致后续使用中的隐患。
9.1.3 要求维护保养单位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容量检测、灯具亮度测量等项目。通过定期维护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持系统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以上内容仅为该规程部分内容的简要分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希望上述解读能够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本规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