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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残障儿童康复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管理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提供残障儿童康复服务的各类机构。
Title: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Disabled Children Rehabilitation Institutions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42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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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377.1-2016《残障儿童康复机构服务规范 第1部分:通则》是北京市发布的关于残障儿童康复服务的重要地方标准。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明确界定了“残障儿童”、“康复服务”等核心概念。例如,“残障儿童”是指在身体、心理或社会功能上存在长期缺陷的14岁以下儿童,这一定义强调了缺陷的持续性和年龄限制。
二、服务内容
标准规定康复服务应包括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和社会康复三大类。其中医疗康复强调多学科协作,教育康复注重个性化教学计划制定,社会康复则关注家庭支持系统建设。这些分类为机构开展全面服务提供了框架。
三、人员配备要求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有明确规定,如每10名儿童至少配备1名康复治疗师。此外还要求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并定期接受培训。这确保了人力资源配置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四、环境设施要求
明确了康复场所的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空间布局合理、安全防护措施到位以及必要的辅助设备配备。特别提到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体现了对特殊需求群体的人文关怀。
五、服务质量管理
提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包括服务流程标准化、效果评估机制完善等方面。同时强调信息公开透明,让家长能够了解孩子接受的服务详情及其进展。
六、应急处理机制
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预案,比如突发事件应对程序、患者突发状况下的处置办法等。确保一旦发生意外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保障儿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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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