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总体要求、传输系统、业务接入、网管系统、电源与防雷、机房环境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及维护。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Highway Commun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 51
国际标准分类号:33.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2/T 645-2016是山西省地方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技术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1. 范围与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准明确了适用于山西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建设、验收及运行维护。同时引用了GB/T 2887等国家标准作为基础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 通信系统:由传输、交换、接入等子系统组成,用于信息传递的网络体系。
- 光纤通信:利用光导纤维传输信息的方式,具有大容量、长距离传输的特点。
3. 系统架构
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应包括传输网、业务网、支撑网三部分。传输网采用光纤通信技术,业务网负责语音、数据和图像传输,支撑网提供时钟同步和网管功能。
4. 传输系统
- 传输介质优先选用G.652单模光纤。
- 系统应支持STM-16及以上速率等级。
- 设备应具备自愈环功能,确保在链路故障时快速恢复通信。
5. 业务网
- 语音交换应符合YD/T 799标准。
- 数据网络需支持IP协议,带宽不低于100Mbps。
- 图像监控系统宜采用数字视频编码技术,分辨率不低于D1。
6. 支撑网
- 必须建立统一的网管系统,实现对全网设备的集中管理。
- 提供精确的时间同步服务,误差不超过1微秒。
7. 施工与验收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布线,确保光纤接头损耗小于0.05dB。验收时需检查设备性能指标是否达标,并测试系统可靠性。
8. 运行维护
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记录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对于备用设备应定期切换使用,防止长期闲置导致故障。
以上内容为该标准的核心要点,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项目需求进一步细化实施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