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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徽省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提供及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从事乡村旅游服务的各类经营单位和服务提供者。
Title:Rural Tourism Service Quality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X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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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4/T 2613.1-2016《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要求与评定 第1部分:通则》是安徽省地方标准,为乡村旅游服务的质量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范围这一章节中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服务质量要求及评定。这为后续的具体规定奠定了基础。
在术语和定义部分,对“乡村旅游”、“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关键概念进行了界定。例如,“乡村旅游”被定义为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通过开发、管理和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游客休闲娱乐需求的一种旅游形式。这些定义有助于明确标准适用的范围和对象。
服务质量要求是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其中包括了基本要求、服务设施、服务项目等多个方面。基本要求强调了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要求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服务设施方面则具体指出了住宿、餐饮、交通等方面的设施配置标准,如客房应配备必要的家具和用品,餐厅需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等。服务项目涵盖了导游讲解、文化体验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内容,并对其质量和效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评定方法也是该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准中规定了评定程序包括申请、初审、现场检查、综合评定等步骤,并明确了评定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同时,还建立了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条件或出现重大问题的服务单位可以采取警告、整改直至取消资格的措施。
此外,标准还特别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要求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要保护自然环境,减少污染排放,维护当地社区利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乡村旅游服务质量要求与评定 第1部分:通则》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服务质量提升指南,也为政府监管提供了依据,对于推动安徽省乃至全国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