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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组成与功能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验收。
Title: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Fire Emergency Sensor Network System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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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2495-2016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技术要求》是吉林省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的总体要求、系统构成、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等内容。以下选取其中几个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4.1 总体要求
该部分强调系统应具备高可靠性、实时性和安全性。例如,第4.1.1条规定系统需在各种环境条件下稳定运行,这意味着设备要能适应不同温度、湿度和电磁干扰环境。第4.1.3条要求系统具备自我检测能力,能在故障发生时自动报警并记录,这为后期维护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提高了系统的可用性。
4.2 系统构成
第4.2.1条指出系统由前端感知层、数据传输层和控制管理层三部分组成。感知层负责采集各类火灾相关信号,如烟雾浓度、温度等;传输层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将信息传递至管理层;管理层则负责数据分析与决策。这种分层架构有助于简化系统设计,提高模块化程度,便于扩展和维护。
4.3 功能要求
第4.3.2条明确规定系统必须具有联动控制功能,即当某一区域触发警报时,能够自动启动相应灭火装置或其他辅助设施。这一功能对于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至关重要。此外,第4.3.4条提到系统还需具备历史数据存储与查询功能,这对于事故追溯以及系统优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4.4 性能要求
性能指标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实际应用效果。第4.4.1条要求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0秒,确保在火情初期就能及时发现并处理。第4.4.3条关于误报率的规定(≤1%),体现了对精准度的严格要求,避免因误报造成不必要的恐慌或资源浪费。
以上只是对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分析,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考量,以确保消防应急传感网络系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