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原则、内容组织、元数据规范、数据管理及服务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农村信息资源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Title:Rural Information Resource Construction - Part 5: Information Resource Database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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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907.5-2016《农村信息资源建设 第5部分:信息资源库》是一项专门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地区信息资源库建设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这意味着信息资源库的构建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需要与整体的农村信息化战略相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分配资源,确保信息资源库能够覆盖农村地区的各个角落,满足不同层次的信息服务需求。
其次,标准强调了信息资源库的数据采集和更新机制。规定数据采集应以实用性和准确性为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同时,建立定期更新制度,及时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动态。这不仅有助于提高信息资源库的服务质量,还能增强其在决策支持中的作用。
再者,关于信息资源共享与利用,标准提出了构建开放共享平台的要求。通过这一平台,可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打破信息孤岛现象,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此外,还应注重用户反馈机制的建立,不断优化信息资源库的功能和服务内容,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和农村发展。
最后,标准特别提到信息安全保障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大数据环境下,更需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隐私保护,确保信息资源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DB65/T 3907.5-2016《农村信息资源建设 第5部分:信息资源库》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农村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于推动农村信息化进程、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具有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