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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
Title:Guidelines for Safety Assessment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of Dangerous Chemic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G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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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导则》(DB41/T 1176-2015)是河南省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详细解读:
范围和适用对象
标准适用于河南省内涉及生产、储存、使用或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明确了适用范围为企业内的重大危险源,即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评估要求
标准要求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评估,通常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如果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材料等发生变化,或者发生事故后可能影响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则需要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评估内容
1. 危险识别:识别出企业中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物理化学性质、毒性、易燃易爆性等。
2. 风险评价:对已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分析,确定其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3. 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价:检查现有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有效,能否将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
4. 应急能力评估:评估企业在突发事件中的响应能力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报告编制
安全评估完成后,需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目的、范围、方法、结果及建议等部分。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编写,并经过内部审核批准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
持续改进
企业应当根据安全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优化和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是对DB41/T 1176-2015中几个核心部分的重点解读,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这一标准,从而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