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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检测内容与方法、判定规则及检测报告。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与评定。
Title:Code for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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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DB52/T 426-2015)是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用于规范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和评定工作。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消防设施的检测和评定。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4.1 检测准备
4.1.1 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确保检测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解读:这一条强调了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合法性。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才能开展检测工作,同时要求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1.1 系统应能正常接收火灾探测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并在控制室显示报警位置。
解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及时发现火情并发出警报。本条要求系统必须能够准确接收和显示报警信息,以便迅速采取灭火措施,减少火灾损失。
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6.1.1 系统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启动,并按照设计要求提供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解读: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初期能够有效控制火势蔓延。本条规定了系统的启动条件和性能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7.1 防排烟系统
7.1.1 系统应能在火灾时有效排除烟气,并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解读:防排烟系统对于保障人员安全撤离至关重要。本条明确了系统在火灾中的功能要求,即有效排除烟气并保持通道畅通,为人员疏散争取宝贵时间。
8.1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8.1.1 系统应在断电情况下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并保持规定的照度和持续时间。
解读: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停电时为人员疏散提供了必要的指引。本条要求系统在断电后能够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并维持规定的照度和持续时间,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以上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DB52/T 426-2015)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这些条文涵盖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以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对保障建筑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