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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中检疫查验的工作要求、流程和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口岸相关单位开展卫生检疫查验工作。
Title:Port Health Quarantine Core Capacity Building Part 2: Quarantine Inspe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C5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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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5/T 1007.2-2016《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第2部分:检疫查验》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为口岸卫生检疫查验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指导。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1. 人员配置与培训
标准要求口岸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检疫人员,并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而言,检疫人员需经过系统培训,掌握传染病识别、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及应急处置等技能。此外,还应定期组织演练,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2. 设施设备要求
标准对检疫查验所需的基础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体温监测设备、快速检测仪器以及隔离区域设置。所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同时,强调了环境清洁消毒的重要性,确保查验区无交叉污染风险。
3. 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被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系统需能够记录入境人员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及旅行史等内容,并实现数据共享与分析功能。这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潜在病例,也为后续追踪调查提供便利条件。
4. 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
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要求各口岸单位必须预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预案应涵盖事件报告流程、现场处置措施以及跨部门协作机制等方面。在面对紧急情况时,相关人员能够迅速启动相应程序,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影响。
5. 国际合作与交流
最后,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标准鼓励通过参加国际会议、互派访问学者等方式增进了解,共同应对跨国界传染病传播问题。这对于提升我国整体防控水平具有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关于DB15/T 1007.2-2016《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 第2部分:检疫查验》部分关键条文的具体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