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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燃气供储单位反恐怖防范的管理要求、技术措施及人员培训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供储的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Title: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8: Gas Supply and Storage DB12 618-2016
中国标准分类号:A 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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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 618-2016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8部分:燃气供储》是天津市针对燃气供应与储存领域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以下将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在4.1条明确要求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反恐组织架构。这包括设立专门的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内部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来推动反恐怖防范工作的落实。
其次,在5.3条中强调了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背景审查制度。所有从事燃气供应与存储相关工作的员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安全培训。这是为了防止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设施运行的安全性。
再者,第6章特别指出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根据该部分内容,燃气供应单位需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好记录备查。通过反复的实际操作训练,可以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7.2条提出了技术防范措施的具体要求。例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装置等设备,并确保这些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还要求对进出站区的所有车辆及人员进行登记检查,以减少非法侵入的风险。
最后,9.1条明确了监督检查机制的重要性。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不定期地对企业执行本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以便整改。这种外部监督有助于促进企业持续改进自身的安全管理状况。
以上就是对《DB12 618-2016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8部分:燃气供储》部分重要条文的深入解析。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