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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食用水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内容、形式及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食用水产品的标识及相关管理活动。
Title:Identific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Edible Aquatic Produ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3
国际标准分类号:6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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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2232-2015《食用水产品标识规范》是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食用水产品的标识要求。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销售的食用水产品的标识。这一条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区域和对象,确保了在河北省内销售的所有食用水产品都需遵循此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 食用水产品:指供人食用的水产品,包括鱼类、甲壳类、软体类等。
- 标识:指用于识别产品特性的各种信息,如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等。这些定义为后续条款提供了清晰的概念基础。
3. 基本要求:
- 标识内容应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 标识不得含有虚假内容或夸大宣传。
- 标识语言应使用规范汉字,并可附加其他文字(如英文)。
4. 标识内容:
- 产品名称:应反映产品的实际属性,避免使用误导性名称。
- 产地:明确标注产品的来源地,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原产地信息。
- 生产者信息:包括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消费者追溯产品质量责任。
-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清晰标注产品的生产时间和保质期限,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储存和食用。
- 营养成分表:根据需要提供产品的营养成分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选择。
5. 包装标识:
- 包装上的标识应牢固、清晰、易于辨认。
- 若产品需冷藏或冷冻保存,应在包装上显著标明贮存条件。
- 对于易变质的产品,应注明具体的运输和存储要求。
6. 法律责任:
- 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
- 生产经营者有义务确保其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条文构成了DB13/T 2232-2015的核心内容,旨在通过规范食用水产品的标识来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企业和相关从业者应当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