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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眼部保健类功能产品的功能学评价指导原则及试验要求,包括试验方法、评价指标和判定依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眼部保健用品的功能评价。
Title:Health Care Products - Guiding Principles and Test Requirements for Functional Evaluation - Part 14: Eye Health Care Func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7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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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1/T 999.14-2015是陕西省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专门针对保健用品中眼部保健类产品制定了功能学评价的指导原则与试验要求。以下将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指出,“眼部保健”是指通过改善眼睛健康状况、缓解视觉疲劳、保护视力等手段来达到保健目的的产品或方法。这为后续的功能学评价提供了理论基础。
其次,在功能学评价的基本原则中强调了科学性、客观性和可重复性的原则。这意味着所有的眼部保健产品在进行功能学评价时都必须采用经过验证的方法,并且结果应该能够被独立机构复现。
关于试验设计的要求,标准规定了实验对象的选择标准,包括年龄范围、性别比例以及健康状态等。例如,通常要求实验对象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男女比例接近,并且排除患有严重眼科疾病的人群。此外还特别提到需要控制环境因素如光照强度、屏幕亮度等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对于具体的功能指标设定,该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一是视力改善效果,可通过对比实验前后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的变化来评估;二是缓解视疲劳的效果,可以通过测量眼压、泪膜破裂时间等生理参数来进行判断;三是保护角膜和结膜健康的指标,则涉及细胞活性测试及炎症因子水平测定等内容。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安全性评估方面,除了常规毒理学实验外,还需关注长期使用情况下可能产生的副作用。因此建议企业定期跟踪使用者反馈信息并及时调整配方成分。
最后,在报告撰写环节要求全面记录整个研究过程中的数据来源、分析方法及结论推导逻辑。同时鼓励采用图表形式直观展示关键发现,便于读者理解和接受研究成果。
总之,《DB61/T 999.14-2015》为从事眼部保健产品研发的企业提供了详尽的操作指南,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同时也能真正满足消费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