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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机构与职责、安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Title:Urban Rail Transit Operation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 7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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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602-201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是天津市发布的地方标准,用于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 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该条款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等。这一规定确保了运营单位内部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安全事务,避免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导致的安全隐患。
5.1 安全教育培训
本条款强调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培训内容应涵盖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知识。通过持续的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减少因人为因素引发的安全事故。
7.3 设备维护保养
根据此条款,所有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设备的正常运行是保障运营安全的基础,定期的维护保养能够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防止因设备老化或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8.2 应急预案与演练
该部分指出运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需要覆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恐怖袭击等人祸事件。通过模拟真实场景下的应急响应过程,可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提升实际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1 乘客行为管理
为了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本条款要求加强对乘客行为的管理和引导。例如,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劝阻不文明行为等。这些措施有助于营造安全和谐的乘车环境,保护其他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是对DB12/T 602-2015中几个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希望可以帮助相关从业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从而有效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