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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生产管理、原材料与工艺控制、产品检验及标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检验和质量管理。
Title:Quality Control Standard for Prefabricated Concrete Compon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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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312-2015《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标准》是北京市地方标准,适用于预制混凝土构件在生产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原材料质量控制
- 第4.1条:要求水泥、砂、石等主要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特别是水泥,必须标明品种、强度等级和生产日期,确保其性能稳定。
2. 生产过程控制
- 第5.2条:规定了预制构件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模具准备、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养护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有详细的工艺参数记录,以保证生产的可追溯性。
- 第5.3条:强调了模具的清洁与维护,确保模具表面光滑无损,防止因模具问题影响构件外观及尺寸精度。
3. 成品质量检查
- 第6.1条:成品出厂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包括外观检查、尺寸偏差测量以及必要的物理力学性能测试。任何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均不得出厂。
- 第6.2条:对于裂缝宽度、挠度等关键指标,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严格控制,避免影响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
4. 运输与堆放管理
- 第7.1条:明确了运输过程中对构件保护的要求,如使用专用设备平稳搬运,避免碰撞损伤;同时注意防雨防晒措施。
- 第7.2条:关于堆放场地的选择,要求地面平整坚实,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变形或损坏。
5. 验收标准
- 第8.1条:明确了验收时所需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 第8.2条:针对不同类型的预制构件制定了具体的验收条件,比如叠合板的最大允许挠度不应超过L/300(L为跨度)。
以上仅为部分内容摘录与分析,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项目情况灵活运用本标准的各项规定,确保最终交付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既满足功能需求又具备良好的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