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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污染场地勘察的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和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污染场地的勘察工作,为污染场地的环境管理和修复提供依据。
Title:Specification for Investigation of Contaminated Si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 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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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311-2015《污染场地勘察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于2015年发布并实施。该规范为污染场地的勘察工作提供了系统性的指导,确保了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的质量。以下将对规范中一些重要的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在总则部分,第3.0.1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因工业生产或其他活动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场地勘察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规范的应用范围,即仅限于北京市内,并且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污染的场地。
其次,在术语定义上,第4.1.1条明确指出污染场地是指因工业生产、废物处置或其他活动导致土壤或地下水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或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场地。这一定义帮助识别需要进行勘察的场地类型,强调了污染对健康与环境的危害性。
再者,关于现场踏勘,第5.2.1条要求在开展具体勘察前应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了解场地的历史使用情况、现状以及周边环境状况。此步骤对于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至关重要,能够提供必要的背景信息。
在采样布点方面,第6.3.1条指出土壤样品采集应根据污染物特性、土壤类型及地下水位等条件合理布置采样点。同时,第6.3.2条还提到地下水监测井的位置选择需考虑地下水流向、含水层分布等因素。这些规定旨在保证样品采集具有代表性,从而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另外,关于实验室分析,第7.1.1条强调所有化学分析项目必须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或行业认可的方法进行,并且每批样品至少包含一个平行样和一个空白样。此条款保障了分析数据的真实可靠,增强了报告的可信度。
最后,在报告编制环节,第8.1.1条规定最终提交的技术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勘察目的、方法与程序、结果评价等内容。此外,第8.1.2条还特别指出如果发现存在超出风险筛选值的情况,则需进一步开展风险评估。这一步骤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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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