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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民用建筑中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的设计要求、技术指标和验收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中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的设计与建设。
Title:Design Code for Communication and Wired Broadcast Television Infrastructure in Civil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7
国际标准分类号:3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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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804-2015民用建筑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设计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对民用建筑中通信和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从几个关键条文入手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是关于综合布线系统的规定。规范第5.1.3条规定:“建筑物内信息插座模块的安装高度宜距地面300mm~500mm。”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信息插座既方便使用又不影响日常活动。过高会增加使用者弯腰操作的不便,过低则可能被踩踏或遮挡。此外,还应考虑无障碍设计需求,在老年人或残障人士较多的场所适当调整安装位置。
其次是关于无线覆盖的要求。根据第6.2.4条,“建筑物内应设置满足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的天线或设备。”这主要是为了保障用户在室内的正常通信需求。设计时需结合建筑结构特点合理布置天线点位,同时考虑到与外部基站的协调配合,避免出现信号盲区或干扰现象。
再来看有线电视系统部分。按照第7.1.5条,“有线电视前端机房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并应设有独立的进线孔洞。”该条款强调了前端机房作为整个系统核心的重要性。其面积大小直接关系到设备安装、维护空间以及未来扩容的可能性。独立进线孔洞的设计有助于保护线路安全并便于后期检修工作开展。
最后谈谈节能与环保方面。规范第9.3.2条指出,“应选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的通信及有线广播电视设备。”此规定反映了当前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选择高效节能的产品不仅能降低运营成本,还能减少能源消耗对环境的影响。因此,在项目初期就应充分考虑设备选型问题,优先采用具有较高能效比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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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