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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高等学校能源消耗的限额要求、计算方法及节能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学校的能源消耗管理和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for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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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267-2015 高等学校能源消耗限额》是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北京市高校的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以下将选取该标准中的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首先明确了“能源消耗限额”这一概念,指的是在特定条件下,为实现既定功能目标而允许的最大能源消耗量。对于高校而言,这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生活等多个方面的能源使用。
能源消耗指标
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的高校应达到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限值。例如,普通本科院校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应超过3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这一指标是根据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的合理范围,有助于高校设定自身节能目标。
节能管理措施
为了实现上述能耗限额,标准提出了多项具体的节能管理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推广节能新技术应用等。特别是强调了对大型耗能设备如中央空调系统的运行监控,要求其能效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数据监测与报告
标准还要求高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体系,确保所有主要用能环节都有准确可靠的计量装置,并按月度、季度、年度汇总上报能耗数据。同时,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能源管理效率,比如通过校园网实时显示各楼宇的用电量情况,便于师生共同参与节能行动。
激励机制
为促进高校积极落实节能措施,标准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超额完成节能任务的单位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表彰。此外,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高校节能改造项目,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
以上是对《DB11/T 1267-2015 高等学校能源消耗限额》部分重要内容的解读。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相关机构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推动北京市高校能源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