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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理与管理。
Title:Specification for Medical Waste Management in Health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5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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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DB12/ 597-2015)是天津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以下将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首先,在总则部分强调了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并且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体系。这表明医疗机构不仅要关注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还需要从源头上减少废物产生量,同时尽可能实现资源回收利用。
其次,在分类收集环节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种类医疗废物应当分别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并且标识清晰可见。例如感染性废物需使用黄色标识的包装袋密封后放置于防渗漏、防刺穿的专用周转箱中;损伤性废物则必须装入耐刺穿的硬质材料制成的利器盒内。此外还提到盛装医疗废物不得超过包装物或者容器容量的3/4,并且在封口时要确保严密牢固。
再者,在运输过程中特别指出每次运送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且每次运送结束后都应及时清洗消毒。对于跨区域转移的情况,则需要事先获得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作为凭证存档备查。
最后,在贮存设施设置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地面应做硬化处理并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室内温度控制在20℃以下;通风良好但不得与食品加工区相邻等。另外还规定了各类医疗废物临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超过期限必须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后续处理。
通过以上几点可以看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理规范》不仅涵盖了整个医疗废物生命周期中的各个环节,而且每一项规定都非常细致严谨,体现了国家对于环境保护以及公众健康安全高度重视的态度。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该标准执行,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置,从而有效预防疾病传播风险,保护环境免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