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的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各级行政机关的能耗管理与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 DB46T 340-2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行政机关能耗限额》(DB46/T 340-2015)是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行政机关的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以下将对这一标准中的一些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能耗限额指标设定
标准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限额值、人均综合能耗限额值以及单位建筑面积电耗限额值。这些限额值是基于海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的,反映了当地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及能源使用习惯等因素。例如,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限额值的设定考虑到了办公建筑中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的能耗情况,确保在合理范围内控制能源消耗。
能源管理要求
标准强调了行政机关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节能目标和计划、开展能源审计、实施能源计量与统计等措施。其中,能源计量装置的配备和管理尤为重要,它直接关系到能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后续的能耗分析和改进提供了可靠依据。
技术支持与培训
为了更好地落实能耗限额要求,标准还提出应加强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一方面,通过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节能知识和技术培训,增强其节能意识和技能水平,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也是该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机关能耗限额执行情况的监督,对于超过规定限额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之中,以此促进节能工作的有效开展。
总之,《行政机关能耗限额》(DB46/T 340-2015)通过对能耗限额指标的科学设定、强化能源管理措施、提供技术支持与培训以及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的规定,为海南省行政机关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这不仅有助于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也有利于推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