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猪丹毒的防治技术要求,包括疫情监测、诊断方法、预防措施和治疗方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内从事生猪养殖、兽医防疫及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Swine Erysipela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34/T 2403-2015《猪丹毒防治技术规程》是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猪丹毒的防治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指导。以下选取了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猪丹毒的定义为由猪丹毒丝菌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传染病。这一定义有助于养殖者准确识别疾病,及时采取防控措施。
二、预防措施
1. 第5.1条:养殖场应建立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消毒。这要求养殖场保持清洁环境,减少病原微生物滋生。
2. 第5.2条:引进种猪时需隔离观察至少30天,并进行血清学检测。此规定能有效防止引入带菌猪只,避免疫情传播。
3. 第5.3条:饲料和饮水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霉变或受污染的原料。确保营养均衡且安全的饲料供应是提高猪群免疫力的基础。
三、诊断方法
第6.1条:临床症状检查结合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判定。当发现有高热、皮肤出现菱形疹块等典型症状时,应及时采样送检,通过细菌分离培养或PCR技术确认病因。
四、治疗方案
第7.1条:确诊后立即使用敏感抗生素进行全群药物预防,如青霉素G钾盐肌肉注射。剂量需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疗程不少于5天。
第7.2条:对于重症病例可配合抗毒素疗法,但要注意控制用量以防过敏反应发生。
五、免疫接种
第8.1条:新生仔猪在20日龄左右首免,间隔4周加强一次;后备母猪配种前一个月内完成基础免疫程序。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可以构建牢固的群体免疫屏障。
六、档案管理
第9.1条:所有诊疗记录、疫苗使用情况及监测数据均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建立健全档案有助于追溯历史信息,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以上内容涵盖了标准中的核心要点,希望对从事生猪养殖工作的相关人员有所帮助。严格遵循这些规范能够有效降低猪丹毒的发生率,保障生产效益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