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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动物诊疗机构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管理内容和监督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Title: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Animal Medical Institutions - Jilin Provincial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2
国际标准分类号:1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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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2/T 2309-2015《动物诊疗机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于2015年发布实施。该标准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立、人员资质、设施设备、诊疗活动、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障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标准中明确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应具备独立的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并且要设置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功能区域。诊疗室与手术室需保持相对独立,手术室应配备无影灯、手术台等基本设备。药房应当做到药品分类存放,禁止人用药与兽用药混放。
在人员配置上要求至少有一名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作为负责人,并且每名执业助理兽医师需要有至少一名执业兽医师指导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均需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定期考核。
对于诊疗活动的开展也有严格要求,禁止超出核定范围从事诊疗服务;不得使用未经批准或假冒伪劣的药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病例记录及档案管理以便追溯。
此外还特别强调了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废弃物分类收集、包装标识后交由专业机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这些条款体现了对动物福利和人类健康的双重保护理念,为规范我省动物诊疗市场秩序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