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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旅游饭店温泉设施与服务的基本要求、设施要求、服务要求、安全管理、卫生管理及服务质量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提供温泉服务的旅游饭店及相关场所。
Title:Specification for Spa Facilities and Services in Tourist Hot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Z73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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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216-2015 旅游饭店温泉设施与服务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对温泉旅游饭店的设施和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关于温泉设施的要求。标准规定温泉区域应设置更衣室、淋浴区和休息区,且各区域需保持独立并有明显标识。更衣室应配备储物柜、梳妆镜等设施,淋浴区需提供冷热水供应及防滑措施。此外,温泉池周边必须铺设防滑垫,并保证水温适宜,一般控制在38℃至42℃之间。
对于温泉服务方面,标准强调服务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温泉相关知识。接待时应主动问候客人,耐心解答疑问。同时要求提供代客寄存贵重物品服务,在客人使用温泉过程中全程关注其状态,确保安全。还特别提到要为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提供必要协助。
另外,标准还对卫生管理提出严格要求。温泉池水需定期更换并检测水质,确保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更衣室、淋浴间等公共区域应每日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毛巾、浴巾等用品实行一客一换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这些规定旨在全面提升温泉旅游饭店的服务质量,保障顾客体验的同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酒店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持续优化设施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