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燃气供应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供应活动的单位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评价工作。
Title:Safety Assessment for Gas Supply Units - DB11/T 465-2015
中国标准分类号:F0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3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11/T 465-2015《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用于指导燃气供应单位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首先,在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部分,标准明确指出燃气供应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应急预案等。这表明燃气供应单位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必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到位,以保障运行安全。
其次,关于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维护,标准强调定期对燃气管道、调压装置、储罐等关键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情况。这意味着企业需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确保所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隐患。
再者,在人员培训方面,标准要求对从事燃气供应工作的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此外,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也是本标准的重点之一。燃气供应单位需要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如设置报警系统、加强巡检频率等,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响应。
最后,在报告编制环节,规定了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全面反映被评价对象的整体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风险分析结果及改进建议等内容。这样可以帮助管理层更好地了解当前的安全管理水平,并据此作出科学决策。
综上所述,《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规范》为燃气供应单位提供了系统的安全管理框架,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要求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