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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海洋(岸)工程对海洋生态损害评估的技术方法、程序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各类海洋(岸)工程引起的海洋生态损害评估。
Title:Assessment Method for Marine Ecological Damage of Marine (Coastal) Engineering in Tianjin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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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548-2014《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是一项专门用于指导天津市范围内海洋及海岸工程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时进行科学评估的技术规范。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因海洋(岸)工程建设导致的海洋生态损害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港口码头建设、围填海活动以及海底管线铺设等项目。这为具体操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性指引,确保了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和专业性。
术语和定义
在标准中明确了“海洋生态损害”、“修复成本法”等相关概念。例如,“海洋生态损害”被定义为由于人为因素引起的海洋生态系统结构或功能发生变化,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这些基础概念的确立有助于统一各方对于问题本质的认识,避免因理解偏差而产生的争议。
评估原则
强调客观公正、科学合理以及可操作性的基本原则。要求评估过程必须基于充分的数据支持,采用合适的评价模型和技术手段,同时考虑到区域差异性和时间维度的影响。这一原则贯穿整个评估流程,保证了结果的真实可靠。
数据收集与分析
规定了数据收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如自然环境状况调查、生物多样性监测等。特别指出应优先利用已有资料,必要时开展现场勘测以补充信息。此外,还提出了数据质量控制的要求,确保所获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损害评估方法
主要介绍了几种常用的评估方法,其中包括直接市场价值法、替代成本法和防护费用法等。每种方法都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和优缺点,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宜的方式。例如,当能够确定某种资源损失可以直接转化为货币价值时,则可以使用直接市场价值法;而对于难以量化但又确实存在价值的情况,则可能更适合采用替代成本法。
结果报告与应用
最后,明确了评估完成后需形成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当包含评估目的、依据、过程、结论等内容。并且强调了评估结果的应用价值,比如作为制定补偿措施、指导恢复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一步骤确保了评估工作的最终成果能够得到有效利用,促进受损生态系统的修复与保护。
综上所述,《天津市海洋(岸)工程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方法》不仅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评估框架,而且通过详细的条款说明增强了实践中的指导意义。希望上述解读能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