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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高速公路全程监控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的验收要求、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及验收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速公路全程监控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的验收工作。
Title: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for Wind-Solar Hybrid Power Supply System of Full Monitoring on Expressways in Inner Mongolia
中国标准分类号:P 43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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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DB15/T 847-2015 高速公路全程监控风光互补供电系统验收规范》是专门针对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中使用风光互补供电技术的验收要求制定的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内蒙古地区高速公路沿线监控设施的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的验收工作。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领域,即仅限于内蒙古地区的高速公路监控设施,并且强调了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的特定应用。
2. 术语和定义
- 风光互补供电系统:由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及储能装置等组成的混合能源供电系统。
- 监控设施: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环境监测设备以及交通诱导信息发布设备等。
这些定义帮助明确术语的具体含义,确保在后续条款中使用的词汇具有统一的理解。
3. 基本要求
- 系统应具备独立运行能力,在无外界电力支持的情况下能够持续为监控设施提供稳定电源。
- 设备选型需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长期可靠性和安全性。
- 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如风速、光照强度等因素的影响,以优化能量采集效率。
4. 性能指标
- 输出电压波动范围应在±5%以内;
- 蓄电池组充放电循环次数不少于500次;
- 系统整体转换效率不低于70%。
这些性能指标直接关系到系统的实际运行效果,是衡量系统质量的关键参数。
5. 安装与调试
- 所有电气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头处应做防水处理;
- 控制器设置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至最佳状态;
- 初期运行期间需连续观察至少72小时,记录各项数据以验证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6. 验收程序
- 提交完整的施工图纸、材料清单及测试报告;
- 检查所有硬件设备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正确安装到位;
- 对照性能指标逐一检测,确保各项功能均达到预期目标;
- 最终形成书面验收意见书,作为工程交付的重要依据。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DB15/T 847-2015》不仅规定了具体的验收流程,还涵盖了从前期准备到后期维护等多个环节的技术细节,为确保内蒙古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