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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单位的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现有及新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管理与评价。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s for Urban Wastewater Treatment - DB11/T 1118-2014
中国标准分类号:Z7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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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118-2014《城镇污水处理能源消耗限额》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北京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管理,促进节能降耗。以下对标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设计日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及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对于规模较小的污水处理设施可参照执行。
二、术语和定义
1. 综合能耗:指污水处理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一次能源后的总和。
2. 单位电耗:指污水处理厂每处理一吨污水所消耗的电量。
三、能源消耗限额指标
1. 新建或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限额应符合表1的规定:
- 日处理能力5000-10000立方米:综合能耗≤0.25kgce/t
- 日处理能力10000-20000立方米:综合能耗≤0.23kgce/t
- 日处理能力20000立方米及以上:综合能耗≤0.21kgce/t
2. 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限额应符合表2的规定:
- 日处理能力5000-10000立方米:综合能耗≤0.30kgce/t
- 日处理能力10000-20000立方米:综合能耗≤0.28kgce/t
- 日处理能力20000立方米及以上:综合能耗≤0.26kgce/t
四、节能管理要求
1. 污水处理厂应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计划。
2. 应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分析能源消耗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3. 鼓励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如变频调速装置、膜生物反应器等。
五、监测与统计
1. 污水处理厂应配备必要的计量仪表,确保能源消耗数据准确可靠。
2. 能源消耗数据应按月统计,并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六、附录
提供了综合能耗计算方法以及单位电耗计算公式,为实际操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11/T 1118-2014标准从多个维度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能源消耗进行了严格规定,不仅提出了具体的能耗限额指标,还明确了节能管理和监测的具体要求,对于推动北京市污水处理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