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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毛竹(楠竹)低产林改造的术语和定义、改造原则、改造措施及经营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毛竹(楠竹)低产林的改造与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Low-yield Bamboo Forest Renovation of Phyllostachys Pubesce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3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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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毛竹(楠竹)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DB52/T 888-2014)是贵州省针对毛竹低产林改造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选取几个关键条文进行解读。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毛竹低产林的改造。这明确了标准的应用区域和对象,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前提。
二、术语和定义
1. 毛竹低产林:指单位面积出笋量少、竹材产量低且质量差的毛竹林分。
2. 改造类型:包括全面更新改造、局部更新改造和抚育改造三种方式。
这一部分对核心概念进行了界定,有助于统一认识,确保各方理解一致。
三、改造条件
1. 林分年龄:当毛竹林分年龄超过15年且未达到丰产期时。
2. 出笋量:每公顷出笋数低于15000株。
3. 竹材产量:每公顷竹材产量低于15吨。
这些具体指标为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改造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改造措施
1. 全面更新改造:适用于林分结构严重退化的情况,采用伐除老竹并重新种植新竹的方式。
2. 局部更新改造:针对部分区域进行疏伐和补植,保持原有竹林格局。
3. 抚育改造:通过清理杂灌、施肥等手段改善立地条件。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体现了因地制宜的原则。
五、抚育管理
1. 施肥:每年春季施用有机肥,每公顷用量不少于3吨。
2. 灌溉:干旱季节应保证土壤含水量在田间持水量的60%以上。
3. 病虫害防治:定期检查,发现病虫害及时处理。
这些细节要求有助于提高改造效果,延长竹林寿命。
六、验收标准
1. 改造后每公顷出笋量不低于20000株。
2. 竹材产量达到或超过20吨。
3. 林分郁闭度达到0.7以上。
明确验收指标,便于评估改造成果,也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以上内容涵盖了该标准的主要框架与重点内容,希望对实际操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