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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管理措施及应急处置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内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储存场所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安全管理。
Title:Fire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Storage Sites of Flammable Liquids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P66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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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6 284-2014《石油化工可燃液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规范》是海南省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石油化工企业中可燃液体储存设施的防火设计、安全管理和操作要求。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选址与平面布置
根据该标准第5.1节,可燃液体储罐区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明火作业点及散发火花地点。储罐之间的间距需满足表5.1.1的要求,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有效控制火势蔓延。例如,对于直径大于30米的固定顶储罐,相邻两罐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5米。
储罐设计
标准第6章对储罐的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第6.2.1条规定,地上立式储罐不宜采用高架形式,并应设置防止液体泄漏扩散的围堤。此外,每个储罐都必须配备独立的灭火器材和紧急切断装置。
消防设施配置
按照第7章的规定,每个储罐区都应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源,并保证供水压力不低于0.7MPa。同时,还应安装泡沫灭火系统,且泡沫液储备量至少为一次灭火所需量的1.5倍。对于大型储罐群,则需要额外设置移动式冷却水喷淋系统。
安全管理措施
本标准强调了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第9章指出,所有参与可燃液体储存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另外,在雷雨天气条件下禁止进行装卸作业,并且要定期检查防雷接地装置的有效性。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内容摘录及分析,实际应用时还需结合具体情况全面考虑。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