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质量控制方法及质量控制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检测结果的质量控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Control of Inspection Results of Motor Vehicle Safety Technical Inspection Organiz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R80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22/T 2042-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结果质量控制规范》是吉林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工作流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以下将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3 检测人员资质要求
本条文规定了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此外,还要求检测人员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以保持其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这不仅保障了检测工作的专业性,也提高了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
5.1 检测设备管理
对于检测设备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强调了所有使用的检测仪器必须经过法定计量部门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其次,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要建立详细的维护保养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以及故障排除等操作。一旦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验证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这一系列措施确保了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6.2 检测过程控制
在检测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各项检查项目。例如,在进行制动性能测试时,除了按照标准方法实施外,还需注意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对结果的影响;而对于排放污染物浓度测定,则需要保证采样系统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另外,当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检测并查找原因,必要时可采取复检等方式确认最终结论。
7.1 报告编制与审核
关于报告编制方面,明确规定了报告内容应当全面准确地反映每次检测的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基本信息、所采用的标准依据、具体检测数值及其判断结果等内容。同时,每份报告都必须经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权限的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才能正式生效对外发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报告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总结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可以看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测结果质量控制规范》从人员素质到硬件设施再到实际操作环节均做出了细致周密的规定。这些规定既反映了当前国际通行做法又结合了我国实际情况,对于提高我国机动车安全管理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