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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中药品临的相关要求,包括药品临时调配、使用、质量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
Title:Medical Institution 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 and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 Part 4-12-1: Pharmaceutical Management Temporary Pharmaceutic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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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医疗机构在执行TCHAS 20-4-12-1-2023标准时,药事管理中的药品验收环节至关重要。以新旧版标准中关于“药品验收记录”的要求为例进行分析。
在旧版标准中,对于药品验收记录仅要求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而在新版标准中,增加了对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检验报告书以及运输过程温度监控数据等内容的要求。这种变化旨在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合规,同时关注药品在整个供应链中的质量稳定性。
具体应用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验收制度。首先,验收人员需核对每批药品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药品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等。其次,仔细检查随货同行的检验报告书是否齐全有效,并与实际到货药品信息逐一比对。最后,特别注意冷链运输药品的温度监控记录,确保其符合规定条件。
通过这些措施,医疗机构可以更好地保障所采购药品的质量安全,为患者提供可靠的药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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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AS 20-4-12-1-2023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4-12-1 部分:药事管理 药品临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