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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疏散用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内建筑物中疏散用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
Title:Design,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Specifications for Evacuation Door Safety Control and Alarm Escape Door Lock System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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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1023-2013《疏散用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疏散用门的安全控制和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的具体要求。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4.1.1 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建筑功能、使用特点及消防安全的要求。这一条款强调了系统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结合建筑的具体情况,确保功能性和安全性。
5.2.1 疏散门应设置自动闭门器。自动闭门器的作用是在人员通过后自动关闭门体,防止火灾时烟气蔓延,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性。
6.1.1 系统的布线应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塑料管保护,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这要求布线材料具有防火性能,避免因线路故障引发二次灾害。
7.3.1 系统调试应在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功能测试、联动测试等,确保各部件正常工作且相互协调。
8.1.1 系统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验收时应对系统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以上为部分关键条款解读,实际应用中还需综合考虑更多细节以保障系统的可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