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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和控制。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Quota for High-end Passenger Cars and High-end Sport Utility Vehicles - Unit Product Energy Consumption Lim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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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1018-2013 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了高级轿车和高级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的能耗限额及相关技术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范围与术语定义
标准适用于在北京地区生产和销售的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SUV)。术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每辆车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标准煤量。这一定义为后续各项指标提供了统一的计算基础。
能耗限额要求
标准设定了不同车型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值,分为先进值、准入值和限定值三个等级。例如,对于排量不超过2.5升的高级轿车,其单位产品能耗的先进值为不大于0.8吨标煤/辆,准入值为不大于1.0吨标煤/辆,限定值为不大于1.2吨标煤/辆。这些数值旨在引导企业逐步提高能效水平。
技术要求
在技术层面,标准强调了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应用。要求生产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比如高效电机、变频控制系统等,并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确保能源使用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检测方法
为了保证能耗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标准规定了具体的检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标准的测试设备对车辆生产过程中的能耗进行测量,同时要求记录完整的能耗数据以备核查。
管理与监督
标准还明确了相关部门在监督管理方面的职责,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此外,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降低能耗,达到或超过先进值水平。
以上内容是对《DB11/T 1018-2013 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部分关键条款的深入解析,旨在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促进汽车产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