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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选址与布局、设施建设、标识标牌、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Township (Street) Convenient Service Center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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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DB51/T 1618-2013)是四川省针对基层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便民服务中心的选址、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置等进行了系统规范,旨在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选址要求
标准明确指出便民服务中心应选择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且方便群众办事的位置。这一规定强调了服务的可达性,确保群众能够便捷地到达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例如,在乡镇层面,应尽量靠近集镇中心区域,而在街道则需考虑居民区密集处,以便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功能分区
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开放式大厅和后台办公区两大部分,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其中开放式大厅内宜设立咨询引导区、等候休息区、自助服务区及窗口服务区等功能区。通过合理的功能分区,可以有效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同时也能为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设施设备配置
标准对便民服务中心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以及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等专用设备。此外还要求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扶手等,以满足特殊群体的需求。这些设施设备的配备不仅提升了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也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标识标牌
关于标识标牌的设计与安装也有具体要求。所有标识标牌必须清晰醒目,采用统一规范的文字和图案,便于识别。入口处需设置明显的指示牌,内部各功能区也要有明确的标志指引,帮助来访者快速找到对应的服务窗口或区域。良好的标识系统有助于优化群众的办事体验,降低因找不到位置而产生的困扰。
人员配备
为了保证便民服务中心正常运行,需要配备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同时鼓励引入志愿者参与日常服务工作,形成专业人员与志愿力量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这样既能缓解人力资源压力,又能增强服务的灵活性和多样性。
以上内容是对DB51/T 1618-2013中部分内容的深入剖析,旨在指导各地更好地落实该标准,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化发展,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