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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液晶显示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限额要求、统计范围与计算方法、节能管理措施与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液晶为显示元件的显示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计算、考核及新建企业能耗控制。
Title:Energy Consumption Limit for Unit Product of Liquid Crystal Displays
中国标准分类号:F05
国际标准分类号: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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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982-2013《液晶显示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一项针对北京市地方标准的技术规范,旨在限制液晶显示器的单位能耗,推动节能技术的应用。以下将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液晶显示器,包括台式机显示器和一体机显示器。这一范围明确了标准适用的产品类型,确保了标准在特定领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能耗限值要求
标准规定了不同尺寸液晶显示器的单位产品能耗限值。例如,对于屏幕对角线长度在20英寸至25英寸之间的显示器,其单位产品能耗不得超过特定数值(具体数值略)。这一规定为生产企业设定了明确的能耗上限,有助于促进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测试方法
标准中详细描述了测试液晶显示器能耗的方法,包括测试环境条件、测量仪器的要求以及具体的测试步骤。这些方法确保了能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企业提供了标准化的测试依据。
节能措施建议
标准还提出了多项节能措施建议,如优化电源设计以提高转换效率,采用节能模式以降低待机功耗等。这些建议为企业改进产品设计提供了方向,有助于实现更高效的能源利用。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11/T 982-2013不仅为企业设定了能耗控制目标,还提供了实现目标的具体路径和技术支持,对于推动液晶显示器行业的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