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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人员管理、服务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提供。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Private Social Work Servic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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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469-2013《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的地方标准。以下选取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标准在“术语和定义”部分明确了社会工作服务、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关键概念。例如,“社会工作服务”被定义为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以助人自助为宗旨,提供专业服务的活动。这一定义强调了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和服务导向性。
其次,在“机构设立”部分,标准要求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有明确的服务宗旨和服务领域。这表明机构不仅需要合法合规,还需要有清晰的服务方向和发展目标。
接着,“人员配置”章节指出,机构应配备足够的专业社工人员,其中至少一名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及三年以上从业经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机构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
再者,“财务管理”部分要求机构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公开财务状况并接受审计监督。这是为了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合法性,维护公众利益。
最后,“服务评估”中提到机构应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持续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服务内容。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以上是对DB65/T 3469-2013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这些规定对于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