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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维护保养、检测、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及其管理活动。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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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5/T 3119-2013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总则部分
1.1 标准适用于新疆地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确保所有在新疆地区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工作都能遵循统一的标准。
二、消防控制室管理
2.1 消防控制室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此条规定强调了消防控制室人员配置的重要性,确保在任何时间都有足够的专业人员监控和处理消防系统运行情况。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1 系统投入运行后,每日应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设备进行检查。定期对系统的电源、线路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这项要求旨在通过日常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灾时无法及时报警。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 系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包括喷头外观、管道连接处密封性以及水流指示器动作准确性等内容。这项规定有助于确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启动,有效控制火势蔓延。
五、消火栓系统
5.1 室内消火栓箱内的器材应保持完整无损,定期检查水带是否有老化现象。室外消火栓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以保证紧急情况下可以快速取用。这些措施对于保障消火栓系统的正常使用至关重要。
六、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
6.1 应急照明灯具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每月进行一次功能测试,确保其在断电情况下能正常工作。这不仅关系到人员安全疏散,也是评价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七、其他消防设施
7.1 包括防火卷帘门、气体灭火装置等在内的其他消防设施也需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检修保养。例如,防火卷帘门需要定期手动操作试验,确认其升降自如;气体灭火装置则要检查储存容器的压力是否符合要求等。
综上所述,《DB65/T 3119-2013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从多个方面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出了具体要求,目的是为了提高建筑物的整体消防安全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