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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的浓度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向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的情况。
Title:Water Pollutant Indirect Emission Standard for Chemically Synthesized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 DB41 756-2012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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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1 756-2012标准是河南省针对化学合成类制药行业制定的一项重要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1. 污染物控制项目:标准明确规定了COD(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为主要控制指标。这些指标的选择基于化学合成类制药行业生产过程中常见的污染物类型,旨在全面覆盖主要污染源。
2. 排放限值:对于COD的间接排放限值设定为300mg/L,氨氮为30mg/L,总氮为50mg/L,总磷为3mg/L。这些限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以及企业实际处理能力,有助于推动企业改进工艺流程,减少污染物排放。
3. 监测要求:标准强调了对排放口的定期监测,并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同时规定监测频率不得低于每月一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企业达标排放提供可靠依据。
4. 管理与处罚措施:对于超标排放行为,标准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整改、罚款直至停产整顿等手段。这不仅增强了法规的执行力,也促使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5. 技术指导与支持:为帮助企业更好地遵守标准,标准还附带提供了相关的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推荐指南,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来提升处理效率。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解读可以看出,DB41 756-2012不仅是一项严格的环保法规,更是促进化学合成类制药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