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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特优原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吉林省范围内特优原木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检验。
Title:Special Quality Logs -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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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吉林省地方标准《特优原木》(DB22/T 1739-2012)对特优原木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判定规则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特优原木是指材质优良、无明显缺陷且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原木。标准将其分为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两大类,每种类别下又细分为多个具体树种。例如,针叶树种包括红松、落叶松等,阔叶树种则涵盖水曲柳、胡桃楸等。
在技术要求方面,标准规定了特优原木的尺寸公差、含水率、缺陷限制等内容。其中,尺寸公差要求原木长度偏差不得超过±2%,直径偏差不超过±1%。含水率应控制在15%-25%之间。对于缺陷,标准严格限制了节子、腐朽、虫眼等的数量和大小。
检验方法部分强调了现场检验的重要性,要求采用目测与测量工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还规定了抽样方案,即从每批货物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原木作为样本进行检测。
判定规则明确了当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原木为合格产品;若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则需加倍取样复检,直至全部合格为止。
此外,标准还特别指出,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使用者应当根据具体用途选择合适的树种,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参数,以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