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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氯碱行业聚氯乙烯树脂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核算方法、报告编制及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氯碱行业聚氯乙烯树脂生产企业进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
Title:Carbon Emission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PVC Resin in Chlor-Alkali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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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TCCASC 6008-2023《氯碱行业聚氯乙烯树脂碳排放核算标准》中新旧版对“电力消耗碳排放因子”这一关键参数的变化为切入点,进行深度解读。
在原标准TCCASC 6008-2019中,电力消耗碳排放因子统一采用0.78tCO2/MWh。而在新版标准中,该因子被细化为区域化取值:东部地区为0.75tCO2/MWh,中部地区为0.80tCO2/MWh,西部地区为0.85tCO2/MWh。这种调整基于近年来我国不同区域电网结构及可再生能源占比的变化,使碳排放核算更加贴近实际。
以中部地区某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为例,假设其年耗电量为1亿kWh。按照旧版标准计算,碳排放量为7800tCO2;而根据新版标准,应使用中部地区特定因子0.80tCO2/MWh计算,则碳排放量为8000tCO2。两者相差200tCO2,占总量的2.56%。
这种变化要求企业需掌握自身所在区域的具体碳排放因子,而非简单套用单一数值。企业在实际操作时,应关注国家或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电力排放因子数据,并及时更新核算模型,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合规性。此外,企业还应结合自身用电来源(如是否使用自备电厂或购买绿电),进一步细化核算过程,提高数据的精确度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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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CASC 6008-2023 氯碱行业聚氯乙烯树脂碳排放核算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