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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玛咔在新疆地区的栽培技术要求,包括选地、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和收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地区玛咔的规范化种植与生产。
Title:Cultiv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Maca in Xinjiang
中国标准分类号:B 05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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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玛咖栽培技术规程》(DB65/T 3318-2011)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的关于玛咖种植的技术规范。以下为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选址与整地
标准指出,选择海拔3500米至4100米之间、土壤pH值在7.5至8.5之间的地块进行种植。要求土壤疏松肥沃,排水良好,并且前茬作物以豆科植物为宜。整地时应深耕细作,施足基肥,确保土壤平整。
二、种质要求
规定使用经过检疫合格、符合GB/T 18133要求的玛咖种子。种子纯度不低于98%,净度不低于95%,发芽率不低于85%。播种前需对种子进行精选和消毒处理,保证出苗整齐健壮。
三、播种与管理
播种时间为每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采用条播或穴播方式,行距25厘米至30厘米,株距15厘米至20厘米。每公顷播种量约为37.5公斤至45公斤。出苗后要及时查苗补苗,保持均匀分布。整个生育期要进行3至4次中耕除草,同时注意灌溉和病虫害防治。
四、采收与加工
当植株地上部分枯黄、地下块根充分膨大时即可采收,一般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采收时要注意避免机械损伤,及时晾晒或烘干,控制水分含量不超过12%。加工后的成品应按规格分级包装贮存。
以上内容涵盖了该标准的核心要点,对于指导实际生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