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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庆市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化工园区内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Main Water Pollutants for Chemical Industry Parks in Chongq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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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0 457-2012是重庆市为规范化工园区水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重点控制的水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和石油类等。其中COD限值为80mg/L,氨氮限值为8mg/L,总磷限值为0.5mg/L,石油类限值为3mg/L。这些限值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体现了对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高要求。
标准特别强调了对特征污染物的管控。例如对苯系物、酚类、氰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设定了严格的排放上限。这主要是考虑到化工园区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旨在防止有毒物质进入水体造成生态危害。
对于新建企业,标准要求自实施之日起即须达到上述排放限值。而现有企业则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可逐步改造升级污染防治设施以满足要求。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监测频率和采样方法等内容。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并明确指出在废水排放口设置自动监控装置的重要性,以便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特别提到应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和水资源承载力来确定最终允许排放量,体现了总量控制的理念。同时鼓励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产生量,从源头上降低排放强度。
总之,DB50 457-2012作为地方性法规,其严格的排放限值和全面的管理措施为化工园区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依据,有助于推动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