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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弱电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建筑弱电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Title: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Building Low-voltage Electrical Engineering in Beij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6
国际标准分类号:91.0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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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883-2012《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对弱电工程的施工和验收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系统接地
根据第5.1.1条,弱电系统应采用等电位联结,以防止电磁干扰和雷击损坏设备。这意味着所有金属部件如机柜、线槽、桥架等都需连接到同一电位上。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并且使用铜质材料作为接地干线。
设备安装
第6.2节规定了各类设备安装的具体要求。例如,监控摄像机安装高度室内宜为2.5~5米,室外宜为3.5~10米;火灾报警控制器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米。此外,设备安装前应检查其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确认设备外观无损伤。
管道敷设
第7章强调了管道敷设的质量控制。非屏蔽双绞线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时,其间距不应小于300mm;当交叉敷设时,垂直间距不应小于50mm。对于埋地敷设的管路,其埋深不得小于0.5米,并且在穿越道路处应加装保护套管。
电缆布放
第8.1条指出,电缆布放时应避免扭绞、打圈现象,同时也要防止电缆受到机械损伤或化学腐蚀。电缆在桥架内敷设时,应整齐排列并固定牢固,水平敷设时每隔1.5米设置一个绑扎点。
调试与验收
第9章明确了调试与验收的标准。系统调试应在供电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功能测试、图像质量评估以及联动试验等项目。最终验收时,需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测试记录和技术文档。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摘录,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执行DB11 883-2012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