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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固定式燃气轮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Stationary Gas Turb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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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 847-2011是北京市针对固定式燃气轮机大气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固定式燃气轮机,包括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装置。这表明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工业用途的大型燃气轮机设备。
二、污染物控制项目
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这些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有直接影响,尤其是NOx和VOCs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
三、排放限值
1. 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mg/m³。这一限值非常严格,要求使用高效的除尘技术如静电除尘器或袋式除尘器。
2. 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35mg/m³。由于天然气本身含硫量较低,通常需要额外的脱硫措施来达到此标准。
3. 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50mg/m³。这是标准中最严格的指标之一,需要采用先进的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硝装置。
4. 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对于VOCs的控制,除了燃烧过程中的优化外,还需要考虑密封点泄漏等问题。
四、监测与控制
标准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定期检测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记录保存相关数据至少三年。同时,企业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一旦发现超标现象应及时整改。
五、实施与监督
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依法给予处罚。此外,还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以上就是DB11 847-2011标准中几个重要方面的详细解读。通过严格执行该标准,可以有效减少固定式燃气轮机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及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