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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imate Feasibility Assessment of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04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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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2/T 728-2011《贵州省重大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是一项地方性标准,用于指导贵州省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概念,即通过分析气象资料,评估建设项目对局地气候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这一定义为后续的具体操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 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基本要求
根据标准,气候可行性论证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论证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论证人员也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此外,论证过程中使用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且至少涵盖最近三十年的长期观测记录。
### 论证内容与方法
#### 气象条件调查
标准指出,论证时需收集项目所在地的气温、降水、风速等基本气象要素的历史数据。这些数据不仅包括地面观测站的记录,还可能涉及卫星遥感数据或数值模拟结果。
#### 影响评估
在影响评估环节,需要考虑建设项目对局地小气候的影响,比如热岛效应、风环境变化以及降水分布改变等。对于大型工程,还需特别关注其对区域气候系统潜在的长期影响。
#### 对策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标准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例如,在设计阶段就应充分考虑自然通风条件,合理布局建筑群以减少热岛强度;同时加强绿化覆盖,利用植物调节局部微气候。
### 报告编制
最后,完成的所有材料都必须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批。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内容:项目概况、气象数据分析、影响评价结论及对策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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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